肺结核 < 返回上一页

肺结核有较密切的结核病接触史,病程较长,多有全身中毒症状,如午后低热、盗汗、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失眠、心悸,女性患者可有月经失调或闭经等,少见痰带血,血沉变化少,有16%~28%患者痰中发现结核菌。肺结核症状一般没有特异性,体征对肺结核的诊断意义有限。但明确症状的发展过程对结核病诊断有重要参考意义。

根据病因、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即可对肺结核作出诊断。胸部X线检查为诊断肺结核的必备手段,是判断肺结核的部位、范围、病变性质、病变进展、治疗反应、判定疗效的重要方法。对活动性结核病的具体患者采取合理化治疗是达到临床及生物学治愈的主要措施,坚持早期治疗、联合用药、适量给药、规律治疗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一般而言,初治患者按照上述原则规范治疗,疗效高达98%,复发率低于2%。

肺结核患者进展期应卧床休息,尤其是有发热、咯血和肺代偿功能不全者;没有明显中毒症状的可进行一般活动,但需限制活动量,保证充分休息时间;好转期过渡到稳定期,应循序渐进,增加活动量,可参与一定的劳务,不宜过度劳累,减少复发。进展期患者往往十分虚弱,饮食上要增加营养,增加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食物的摄入,增强体质,增加其免疫系统功能。此外,几乎所有的抗结核药物对肝脏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在治疗期间应定时复诊复查肝功能,向医生详细汇报服药后的反应,以便及时调整用药, 提高治疗效果。肺结核患者机体抵抗力较差,应保持愉快的心情,增强体质,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呼吸道感染。